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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贡献法院力量
  发布时间:2024-09-28 10:21:16 打印 字号: | |



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贡献法院力量
——“十一个坚持”在法院落地生根综述之八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的鲜明特征,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用科学的态度和民主的方法,才能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律,才能得到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科学立法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石。

在科学立法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很多建设性内容被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法官法等法律吸收采纳,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了法律体系的强有力支撑,人民法院公正裁判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开展普法教育更有信心和底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定分止争等作用,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扫黑除恶常态化进行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人们心中的价值坐标,是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不能缺少、更不应迟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如何积极履职,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公正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定名分、止息纷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做实以人民为中心,要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3年7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提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是关键。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行政审判质效事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如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严格执法,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落到实处?2023年以来,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同堂培训、日常工作会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力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更好更快地维护了老百姓合法权益。

与纠纷化解后的幸福感相比,行动无忧的安全感同样重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事司法深化理念创新,有效发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凸显专项斗争理念跃上新台阶,刑事司法也向前一步,“打伞破网”、“黑财清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2019年以来,最高法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打击“套路贷”、“软暴力”、非法放贷,严肃惩处“沙霸”“路霸”“菜霸”……三年间,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作为,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朗朗晴空。

荡除黑恶没有终点。近几年,人民法院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司法体制改革:以制约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促进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部署,强调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以制约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以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按下启动键。

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纷繁复杂,顶层设计从何处着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给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一招——“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均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有关表述从“落实”到“全面落实”,再到“全面准确落实”层层递进,蕴含着党对司法责任制规律性认识的持续深化,为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最高法进一步指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既强调法官、合议庭的审判责任,也强调审委会、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做实院庭长阅核工作,不让任何有问题的裁判、有差错的文书出手,以落实审判管理责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强调内部监督的作用,“三个规定”则要求正确对待外部监督,排除不当干扰。在制度设计上,“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司法人员对外接触交往三个维度,构建起一套防止干预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体系。

最高法明确要求,对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找我们绝大多数都是监督,记录报告理所当然”;要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如实记录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是违纪”。

在最高法大力推动和示范带动下,2023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落实“三个规定”形成了“肌肉记忆”。在法院内部,“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在社会上,“不请托、不插手、不干预”的司法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三个规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效能日益彰显。

普法教育:用法治凝聚社会共识 推进全民守法

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必须把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讲故事、带入感是互联网时代最有效的普法形式,面对面的交流可以有效提升人们的法治意识,对规则的普遍认可往往始于一次感同身受的法治公开课。

“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今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第七次来到北京二中,以《强化犯罪源头预防 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为师生们讲解如何从源头避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授课引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翔实的数据,引起现场听众强烈共鸣。

“开学法治第一课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孩子们对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体现了法院和学校对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重视。”旁听授课的学生家长相信,在“法治副校长”的影响和带动下,会有更多的孩子学习法律、钻研法律,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年6月1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上线,截至8月底,已收录典型案事例124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是人民法院案例库专门开设的特色专栏,对社会公众开放查阅,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提供指引。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多年来,最高法高度重视案例库建设,继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后,人民法院案例库于今年2月正式上线,入选了一大批优中选优、精益求精的参考案例。这些案例精简凝练,直观明了,有助于公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衡量、预判、规制自身行为,强化自身权益保护。

作为普法教育和司法公开的新窗口,人民法院案例库呈现出的一件件高质量“法治产品”,发挥了教育、评价、指引、规范的功能作用,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暖,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责任编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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