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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目标再发力 乘势而上求突破——辽中区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8-20 11:10:5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区委二届八次全会及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8月19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目标任务,以饱满的热情和争气的状态,拼搏三季度,奋战“全年红”,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党组书记、院长高子丁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刘立民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洁坤通报全院1-7月审判质效情况。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全面做好下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锚定全市法院“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按照抓实“一条主线”、聚焦“两条赛道”、做实“三个落点”、增强“四个主动”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学”字上见真功、求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在“悟”字上见真功、求实效。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谋”字上见真功、求实效。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部署,细化落实举措,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辽中实践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振兴突破



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政治敏锐性,树牢底线思维,敏于把握安全因素,落实安全要求,防范安全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我院推动营商环境质量提升12条措施,积极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融入促推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深化“四所一庭”机制和“零纠纷”社区(村)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严格公正司法,以更高标准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精细化管理。发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深入研判,对症施治,推动审判执行指标良性运行。要深化源头治理,减少诉讼增量;要充分运用案例库、法答网,统一裁判理念,提升裁判质量;要践行实质解纷理念,提升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充分释法析理,加强判后答疑,促进服判息诉;要立审执各部门协同配合,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要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落实司法办案“阅核”机制,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持续推进强基工程。依托镇郊法庭搬迁,推进派出法庭全部实现“五化”达标,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打造“党建+服务乡村振兴”人民法庭品牌。



加强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示范引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聚焦“人案事”潜在风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纪律作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成效,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铁规禁令,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责任编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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